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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别忘了你什么身份。”越祺啪得关上车门,将自己和宋城骏隔离开。
越祺离开后,于泽文的心脏狂跳不已,当他得知齐思远和他在同一个城市时,他兴奋地连午饭都不想吃了,此时此刻他真想见见齐思远,这么多年了,不知道是否还和以前一样。
可是转念一想,也许齐思远压根就不想见自己,他们经过那次事情之后就彻底断了来往,当他快把齐思远这个人尘封在心里最深处时,他却发现齐思远也许近在咫尺,心中被熄灭的火又死灰复燃。
于泽文已然认命,他该和过去的自己和解,明白自己对于齐思远来说就是个局外人,他不应该去打扰齐思远的生活,心中那朵名为求知欲的鲜花盛开后又火速熄灭,如果有缘的话,也许哪天会遇上吧,可能自己会远远地看上一眼,从此回归自己的生活,不期待不逃避。
于泽文现在已经进入了职业倦怠期,也许是把爱好变成了工作的原因,他变得没那么喜欢摄影了,再加上每天的工作全是和俊男靓女们打交道,他早已变得审美疲劳,摄影不再是他在学生时代用来静心凝神的娱乐方式,每天窝在摄影棚内生产大同小异的电子垃圾,令他感到厌烦。
一天夜里,于泽文在整理家人从国内寄过来的包裹,他无意中翻到了一个他小学时期获得的一台傻瓜相机,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相机。他转了转胶卷,居然还有剩余,于是他将这台只有巴掌大小的相机放在了他每天出行的背包里。
后来,于泽文学着放慢脚步,通过观察形形色色的路人,观赏天边挂着的云彩和路边掉地只剩枝丫的树干,来感受从自己家到工作室那段只有十分钟路程的个人时光。并且,他也会将这些画面装进自己的傻瓜相机里,试着重新去找回自己爱上摄影的初心。
直到那卷胶卷用完,于泽文很想知道那卷超过10年的胶卷,是否储存着当年被视为珍宝的画面,于泽文将那卷胶卷拿到工作室的暗房并将其洗了出来,由于时间过得太久,已经出现了色差,有的甚至已经变得模糊不堪,36张照片中,只有一两张能够清晰可辨,一张是他中学时期在教学楼拍的夕阳,一张是他最近拍的街拍人像。
于泽文用镊子夹起那张人像,照片中是一个少年摸样的白人,一头棕红色的卷发,还能看见脸上的雀斑,画面中他正带着耳机,眼神平和地望向镜头,面带微笑。
于泽文看得入了迷,他关在暗房里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好一会儿,摄影这么多年,他第一次感受到跨次元的四目相对,他们仿佛正在进行某种无形的交流,这也是第一次对自己镜头里的人物这么好奇,似乎他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想要去走近他、了解他。
那之后,于泽文总是把那张照片随身带上,他开始特地抽出一些时间穿梭在纽约的各种街头,看着形形色色的路人,脸上或匆忙或喜悦,于泽文明白了这是他一直以来在寻找的摄影的魅力,他发现了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和胶片里那位少年相同的路人,他们都有鲜活的生命,并且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于泽文暗自打算着通过这种方式来出一本有关路人的摄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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