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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把橡皮放在她手边,跟在大人们身后走出房间。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经常去河边的草丛抓昆虫。妈妈当然不知道我的这些爱好,不然我就变成“残忍冷血的孩子”了。
在一个盛夏的周六,我腿上的伤已经结痂,还有点疼。我去了河边,那里杂草丛生,几乎不会有人经过。我在草丛里看见一只很漂亮的甲虫,准确来说,是在一片番薯叶上。几年后我了解到那种甲虫叫做甘薯台龟甲。它很精致,透明的外壳包裹着绿莹莹的身躯。我有点舍不得按死它,因为它死后那种宝石般的光泽就消失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结构色。
都是多久前的事了,这些朦胧的回忆就象那条河里哗哗流淌的河水底下的一块石头,闪烁不定,变换莫测。
我痴迷地盯着那只甲虫看,直到有一个人影出现在我身边。
“你在看什么?”是那个调皮的男生。
我没搭理他,继续观察在叶片上爬行的甲虫。我舍不得不代表我不会弄死它,杀死这些漂亮生命带给我的满足感要远大于杀死丑陋的东西。我很享受那一刻。
但是我不能在别人面前做这些事,他们会觉得我是个讨厌的孩子,所以我相当不希望这时候有人在边上。我对人通常没有好恶,但在这一刻我厌恶打搅我的人。
“你在看甲虫吗?”他不依不饶地问道,“它好漂亮。我以为女生都会怕这些东西,你之前不是也被吓到了吗?”
我没理他。如果我表现出对这些东西的喜爱,我会被当成和他一样的奇怪小孩。同样的,跟一个被人讨厌的山脚的孩子一起玩就相当于同时背叛两个山顶,也意味着从舒适的鞍部被一脚踹到山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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