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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丰其实和裴清秋并不是那么聊得来,程丰并不了解裴清秋现在所在的领域,他只能绞尽脑汁引出一个话题再费劲吧啦地构思接下来的引子,努力让话题不要结束得那么快。
不过,在短暂静默中觉得尴尬的好像只有程丰他自己。他实在不擅长交际,他觉得自己像一个主动迎接宾客,又没什么可以招待的落魄主人,傻乎乎赤裸裸都不会遮掩地展示自己的窘迫,被动地接受对方的一切评判。
脑子里的两重记忆中,好像也只有和宋鑫相处时是放松舒适的。也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熟稔,让程丰在披上外壳之前放了这束光进来,让他会相信,宋鑫会包容他的一切,他们心意相通,宋鑫会明白他所有的未明之意。不过那也是在自己到来之前的事情了。
像裴清秋这样的人真的太耀眼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惊艳着众人,以自己最舒适的姿态迎接世人的赞美。发现了他的存在,人们都会忍不住感叹自己的幸运。而程丰,无时无刻不都在想着把自己藏起来,用刻板精致把自己包装任得没有何个人特质,需要努力观察学习社交手段让自己避免“麻烦”。与裴清秋相比,实在像是两个极端。
程丰欣赏着裴清秋的脸,用自己探索出来的一套社交技巧不断引导对方说话,脑子早已从对面的发梢滑脱,掉进了另一个毛线堆里。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万人迷”。
是他永远都成不了的存在。尽管给他同样的皮囊,他也展现不出这份夺目的美丽。
脱离所有的外在因素,相较之下,自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存在而已,没有任何看点。
黑屏电脑屏幕上反射出程丰的脸,摆在裴清秋漂亮的脸庞边一张熟悉的平淡的脸。程丰下意识瞟过去,带着审视裴清秋一样的目光去看这张脸,不过两眼,竟然就开始变得陌生。
他以为自己会非常熟悉自身的一切,从内到外,从头发丝到脚趾尖,从左手拇指的刀疤到右手中指的厚茧,从自己的身高体重到眼镜度数……他脑子里有自己的印象模型。他觉得他足够的了解自己,自己平凡又没有看点,只会匆匆过一眼镜子里没有仪表大碍的自己、瞟一眼反射窗上模糊看出大概轮廓的自己、略过照片里不出彩的自己、活成脑子里大概概念拼凑出来的自己。现在突然一回想,自己认真看自己的时间可能还不如刚刚看裴清秋的时间多。单一眼,就着光线看到自己流畅挺立的鼻梁并不是自己以为的凸起曲折。
他觉得自己对自己足够的了解,下意识认定自己就是自己定义的模样,憋屈地把自己的灵魂压缩在一个扭曲的罐子里,最后剖析出来却是一张张牙舞爪的怪脸,自己都不认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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