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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的被告,是住在山区的一位老太太,姓冯。」主妇大妈搂着何纯手臂,亲近说:「跟她先生结婚三十多年了,结果最近吵架,忍不住打了起来。老先生年纪大了,禁不起揍,小腿骨头就裂了,成了家暴罪……还是伤害罪?」
「伤害罪。那个少说要判十年的玩意儿。」穿着邮差制服的先生摇头道:「老太太怎麽受得了啊。」
法官持槌敲了敲。
「现在,」首席法官肃然道:「我们请最後一位证人。」
证人出现时坐着轮椅,庭警要来帮忙,被证人坚持着自己来而退到一边去了。证人手推轮椅,慢慢来到证人席。
「这位又是……」何纯小声问。
「这位,就是冯老太太的先生。」家庭主妇扁嘴。
「冯老太太的先生……不就是被打断腿的那位吗?」何纯讶异。
「是啊。」家庭主妇道:「他没生气,反而觉得老太太是没罪的,所以来给他老婆当证人。」
「我有一个疑问。」何纯困惑:「受伤的丈夫都作证了,一开始为什麽要上法庭?」
「这是公诉罪,」家庭主妇自然回答:「当然要上法庭。放心,没什麽不一样的,该怎麽判就还是怎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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