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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炸裂的屋外,像是末日前的悲歌,结局是蓝忆投入了我的怀抱,我和他死在了一起。
等到天地倒转,宇宙红线跌为蓝线坍塌,多年后的生物再把我们挖出时一定会赞颂伟大的爱情。
蓝忆像只受惊的猫炸起了全身的毛,紧紧的用手来抱我,可他还小,一个刚从外面接回来不久的私生子,瘦小得很,根本抱不住我。
外面又闪裂出一道光来,我瞟见了他耳后的那颗痣,浅红色的,很像情人吻后的颜色,我被蛊惑一般的把手放在了那处。
捂住了他的耳朵,在下一个雷声爆鸣的同时吐字,“蓝忆,这是你自找的。”
我一把扛起了他往我屋里扔,我的床罩是黑色的,是曾故去的母亲最喜欢的香云纱,听说这种名贵的料子以前是专供美人身上衣裙的,光而不耀,最是衬人。
那个垃圾堆里捡回来的蓝忆躺上去时确实显贵了不少,在一团乌云堆里衬得和颗明珠似的。
我突然想到了故事里买椟还珠的那个傻子,再精美的外物用有一天会看腻,只有明珠,依旧千金。
我躺下去时听见布料发出响声,他挪到了我的怀里,在找自己舒服的位置。
我笑了一下,父亲总说蓝忆这孩子吃过太多苦,所以胆小,一点风吹草动都怕得很。
或许父亲说错了,蓝忆也不是什么都怕,起码他并不害怕我这个恶毒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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