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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木道:“我没有东西能送给你。”
裴聿珩捏着他的脸,道:“我只要你像七年前那样,只有我、也只喜欢我一个人就行了。”
“......”
“这样就行了。”
......这样就行了吗?
七年前,周木家庭发生变故。
依照律法,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是不必承担其生前所欠下债务的,但那些人却不会那么轻易就放过他。
那时候的他什么都不懂,在他的认知里,欠债还钱、父债子偿这样的话确实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等父亲的朋友闻讯赶来告诉他处于这件事情,并打算将他接到自己所在的城市时,他已经将自己“卖身”给了裴聿珩。
协议中的内容,对方已经履行,他便不能、也不敢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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