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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过了几天昏天暗地日夜不分的日子,有事没事都能睡倒在床上。有时候是因为醉的,有时候是因为困的。这几天打工赚来的钱我可能一半都花在了酒上。没有室友的拘束我更加放飞自己,醉的时候走回这里还得注意脚下没来得及扔的酒罐子酒瓶。
枕头边嗡嗡的震动声让我从又一次宿醉中强迫清醒,我半眯眼睛点亮屏幕,看见我哥几个小时前发信息说晚上出去吃饭。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了。
我惊醒过来用冷水洗脸,把自己打理好从寝室里走出来已经五点多了。走在路上感觉脚上的鞋子有点奇怪,低下头一看我才发觉左右脚穿错了,急急匆匆找了个长椅把鞋子换回来。我狂奔进地铁站,在一群上班族中间穿着休闲服与他们一起等着地铁挤上晚高峰的列车。
这次又是一家口味清淡的餐厅。
我们家里唯一吃不了辣的就是我哥,但我却很喜欢刺激性的东西。比如酒,比如辣椒。要是我哥在家我们基本不会做辣的菜,和他出去吃饭也是一样的。我不知道高渃是跟他们一样在迁就我哥还是也是吃不了辣。
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我在街上就看见了他们俩坐在靠窗的位置。两个人肩靠着肩在研读同一份菜单。
他们没看见窗外的我,于是我继续走了几步推开餐厅的大门,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坐到另外一边。
高渃坐在我的对面,用左手拿着菜单。他的手是很苍白,连指关节都显得很突出。太阳光好像一点都不会侵蚀掉这个人的皮肤一样。易司为的右手拿着同一份菜单,两人时不时还要窃窃私语。
“……”我拿湿巾擦了擦手,还没有习惯这样的场景。准确来说,习惯自己电灯泡的身份。
“想吃什么你自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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