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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个路口开始,他好像就安静了下来,后来一整个晚上都有些茫茫然游离在人群之外,什么别的心思都没有了。
同事来催小唐一起下班的时候,他的目光还落在某个隐没在黑暗中的身影上。他回头应了一声,说马上就来,又回过了头,眼神复杂地盯着那人。
他在这个酒吧打工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算短,而那个人从他来这里打工的第一天开始他就知道,那是这里的常客。
按理说,常客应该会受他们的欢迎才是。但这个人,每每他来,他们这些服务生都头痛欲裂,甚至恨不能直接叫安保把那人赶出门外,以后再不让他进来。
这个人,说实话长得还挺人模人样的,坐在人群中,身边人很难从一开始就对他产生什么防备心。但一旦小唐知道了他干过的事之后,便觉得那张拾掇得还算精致的脸恶心到极致。
——那是个捡尸惯犯。
而他始终如此逍遥的原因十分简单粗暴:他不捡女人,光捡男人。
原本这种事情真正曝光出来的就少,他还偏偏踩在法外的那条边缘线上,让他们连正大光明提防戒备的理由都很难找到。
小唐刚刚来这里打工的时候跟着的那位领班还会嘱咐安保尽量拦住那个人不让他进来,实在拦不住让人进来了,也会叮嘱几个服务生留个心眼儿,要是那人真做了什么不清楚的事情,赶紧告诉她,然后想办法干涉。于是那段时间里,这片派出所的片警跟他们不要太熟悉,在他们的指引下见到这个人的时候,甚至还总会发出一声“怎么又是你”的感叹。
那段时间,这个人在他们的努力下,不仅成为了他们酒吧的常客,同时也成了派出所的常客。只不过他们干涉得太及时,而那人做的事情也确实很难被处罚,兜兜转转了半天,他还是逍遥在外,没事儿就来这儿晃悠晃悠。
老法外狂徒了。当时的那位领班拧着眉这么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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