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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起源(一)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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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说前面霍修文尚有几分怀疑连北兮是否在哄骗自己的话,在她如此情真意切地“表白”之后,他对她的承诺是彻底坚信不疑了。

        “当然不是了!不管有没有证,在我心里,老婆永远只有你一个。”

        霍修文说得深情款款,连北兮却不合时宜地差点笑场——

        谁让这句许诺听着实在太像已婚渣男在外养小叁时的经典语录了……

        在连北兮答应收下白玉镯后,霍修文算是完全被稳住了。

        出于各自的私心——一个怕日后不好复婚;一个怕解释起来麻烦——俩人都没跟连北兮这边的长辈说起离婚的事,只以“出国散心”为由飞到了当初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手续。

        按照当地法律,夫妻通常需要分居一年以上才能正式申请离婚。但特事特办,霍家的法务部自然有办法让他们的申请尽快得以提交。

        当然,离婚证一时半会还到不了手,不过其他的财产分割等事宜倒是可以进入处理流程了。

        至于霍家的遗嘱执行管理会会不会认可他俩的“离异”状态,这就不在连北兮的操心范围内了。反正她已经把所有需要交割的事项都办理妥当,该签字的也都签了,剩下的就只差霍修文在j市的衣服杂物。

        连北兮刚回j市那几天,霍修文还雷打不动地一天叁个电话,口口声声说着自己忙完马上就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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