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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种时候了。
时翘的关注点竟然歪了。
少年的手真好看啊。
拇指葱白,纤细修长,白白的,没有任何污垢。
手指温度冰冰凉,倒也不粗糙,看起来皮肤好像也很细腻。
少年说:“你不认得了我,没有关系,我还记得你,就够了。”
他这人小肚鸡肠,护短又记仇。
永远忘不了,这个女人当年坐在马车上,望着他的眼神连蝼蚁都不如,让侍女将乞讨的他赶走还不算,更是用车轮碾过他的身体,压断了他的肋骨。
时翘觉得这误会怎么还说不清楚了呢!
她说:“小弟弟,你找错人了!我和你真的无冤无仇,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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