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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笠,这六个字,你从哪里听来的?”
“上官,小人以为这不是应该的么?”李笠把手一摊,他见这‘徐参军’一表人才,说话又好听,感觉是个好官,便尝试‘讲道理’。
“譬如,小人说同村王甲偷鱼,那么,应该是小人拿出王甲偷鱼的证据,而不是让王甲拿出自己没有偷鱼的证据。”
“若王甲说不是自己偷的鱼,却说是隔壁赵乙偷的,王甲提出如此主张,也该是他拿出赵乙偷鱼的证据,否则,就是诬告。”
“噢,你到是蛮会说话。”徐君蒨点点头,和一同提审的鄱阳郡长史裴匡交谈几句,又问:“那么,本官接下来,要给你说的六个字,挑挑错了。”
李笠赶紧回答:“上官,小人斗胆,小人话还没有说完。”
“好,你说。”
“上官,还有特情,不适合‘谁主张、谁举证’,譬如...”
“譬如,小人那日在王府表演‘油釜捞钱’,一应用具是王府提供的,若小人在表演过程中双手被滚油灼伤,那必然是王府备下的油有问题。”
“小人作为被害人,若主张对方有错,即认为对方是加害人,那么,该是对方给出证据,证明用的油,不是真的油。”
“此即为‘谁主张、谁举证’的‘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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