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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草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杀嫌疑人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如此一来,边地豪强们,还敢给朝廷卖命当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针对,最后被有司借人头一用。
若无人做马前卒,朝廷要发展边贸海贸,等同于白手起家,又无法“招安”地头蛇,必然费时费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议是:
一,派出大使,连同有司官员,到越州主审此案,以表示朝廷对这件案子的重视。
既然是审案,就要讲证据,让原告和被告当堂对质,并让百姓旁听,对质时,有证据就讲证据,指天发誓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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