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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征收的商税,以数额计,顶得上过去两年建康所征商税总和。
粗略预估,实行新税制以后,往后建康税关一年能够征收的商税,顶得上过去至少六年的商税总和。
这个成绩十分耀眼,让极力支持李笠在建康实施新税制的湘东王等宰辅们脸上有光。
所以,李笠初步完成了“监税”的任务,做到了正真意义上的“开门红”。
只要坚持下去,总税司往后会陆续在淮阴、广陵、湓城、夏口、江陵、襄阳等商贾云集之处设立“分署”,朝廷财政增收不是妄想。
届时,独立于现有行政体系相对而言的总税司,就会成为直属朝廷中枢的一棵摇钱树。
然而收获了好成绩的李笠,却不怎么高兴,因为耀眼成绩的背后,愈发彰显之前的税务漏洞有多大。
很明显,建康城的“商品流通总量”没有太多变化,总税司这几个月之所以业绩出众,无非是把该收的商税收上来了而已。
也就是说,这几十年来,每年建康城的“商品流通总量”,其实都是相对稳定的,只不过税务机构过于无能,无法将该收的税收上来。
几十年下来,因为偷税漏税,朝廷少收了多少商税?
商税在这个时代,乃至大部分朝代,还不是主税,国家税收的大头是土地税,即依附于土地的户税田租、户调、丁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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