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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的一家私人酒馆里,又到了海伦俱乐部活动的时间。
这家俱乐部虽然以'海伦''''''''为名,会员却大都是年过四十的绅士。和一般的英国绅士不同,他们的身材大都颇为健硕,一张张明显经历过长时间过度日照的脸庞红通通的,皱纹遍布,有些则满脸雀斑。假如一位德州的美国人走进这家酒馆,他会怀疑这里全都是他的同乡。
这些人围着一张张圆桌站着,并不在乎吃喝,他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下周一我就上船。”其中一个大声说道,”今晚就走。”
“可是,那里不是已经被发掘了吗?再去又有什么意义?”他的同伴问道。
“嗨!”先说话的那个喝了一口威士忌,以一种得意洋洋地神情扫视着众人。
“难怪你们不知道,名额有限——我也就在这里说一下,这次参加的人,是可以自己发掘的!那可是一个城市,王宫只是一个点,如果能找到其它建筑群,那么就会用发现者的名字来命名!”
“什么?这是真的?”其它会员们都激动了起来,围住了说话的人。
“当然真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绅士提起音调,脸色因为威士忌而变的更红了,”这些年,我哪里没去过,不要说巴比伦,埃及,我连喜马拉雅雪山脚下都去过,就是听说那里有掩藏的古迹。
结果呢?兄弟们,你们也知道,雇了十几个当地人,挖出来的除了土,就只有磨盘大的石头,什么好事都没挨上!
我活到这把年纪了,发现图坦卡蒙墓然后一夜成名的梦也不做了。现在我就想亲手挖出点什么,只要是真正的古迹,哪怕是一块荷马史诗之前的砖,我都觉得值了!”
几个同龄的绅士一阵唏嘘。站在这里的人,谁没有一年跑半个地球,在雨林活着沙漠里一住就是两年的经历?然而报纸上井喷式的关于新发现的报道里,从来都没有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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