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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几天其实不太习惯,尤其是早上起床身边没有人,也摸不到那件跟了他许多年的毛衣,难免有些不适应。
后来买的画架到了,睡前时濛尝试用左手做速写练习,让身体变得劳累,睡眠质量便会好一些。
忽然拥有了大把时间,时濛开始学做饭。
虽然他本来就会做,但略懂皮毛和游刃有余到底有区别,这回他不再急于求成,开始追求填饱肚子以外的东西,比如色香味,比如精致度。
有时候做出一盘卖相不错的菜,时濛第一反应不是拿筷子开吃,而是捧到画板面前,先来一幅速写,再慢慢品尝。
总之,人要让自己忙碌起来。
李碧菡的包裹,就是在他差不多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寄过来的。
时濛知道自己的行踪迟早会被发现,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所以看到寄件人姓名之后,故意放着没有拆。
不过两三天,又来一个包裹。
时濛把它们放在玄关处的架子上,每次经过都能看到。某天晚上下楼倒水的时候又看到,时濛终于忍不住,把它们夹在臂弯里带到了楼上。
其实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除了一包长得像虫子的花籽、一袋他小时候喜欢吃的牛肉干,就只有两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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