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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初晴怕他反对,连忙回屋去,又在厚厚的大衣里面加了件外套,把围巾系紧,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又说:“现在可以了。”
其实平时她穿的也不太多,说实话,要不是太冷也没有人愿意穿了一层又一层,把自己裹的动都动弹不得。她以前就没在很冷的北方生活过,更不习惯穿一大堆衣服。
关着门,家里怎么都比外面暖和不少,而且白天他们大多数时间呆在厨房里,因为厨房里最暖和,炉子一直烧着,所以在家,简初晴也不会穿太多的衣服。有时候,偶尔外出一会儿,她也不会特意加衣服。反正就出门一会儿,寒风还来不及把人冷透,她就又进屋了。
其实她现在的身体素质真的很好,能抵挡得住寒冷。但怕大红担心她生病,她还特意又加了件衣服。
这下子大红果然不反对了,再说了,这本来就是他故意挑起的,但其实他也真心担心她,“好吧,要不你再给自己做最厚衣服吧,家里不是有很多兔子的毛皮吗,你做件大衣吧。”
没有棉花,想要保暖就得用上皮毛。说到这里,大红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出去多走些地方,猎一两头狼,弄几件好点的皮子,给简初晴用了。
“做衣服就不用了,我想做两双靴子。”
简初晴虽然怕冷,但她穿的衣服其实也够保暖了,她改了大红的两年厚袍子自己穿了,现在最差的反倒是脚上。那些皮子,她一直在想要做几双靴子。可惜的是,她做鞋子做靴子的水平比较差,怕搞浪费了,还在慢慢摸索中。
大红看了看自己的鞋,再看看她的鞋,也同意了,“也行。”说到鞋,他是不缺穿的,但他的鞋简初晴完全穿不了,他的衣服简初晴还能改改自己穿。鞋子大了,改也改不了。
两人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地里,果然简初晴一下子就发现了不对劲。
原来有五棵粗壮的玉米树,很是占了一块地方,也很显眼的,可现在倒好,地里一片白,什么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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