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哟,今天这面条煮的不错啊。”简初晴眼前一亮,觉得大红的厨艺有了很大的进步。
大红呼啦啦的吸了一大口面条,才说:“是吧,有没有觉得老公很能干啊。”
“恩,是很能干。”简初晴连忙夸奖道。
大红得意的笑了,其实这面条的精华在汤中,而汤是简初晴在睡觉之前就炖在炉子上的。
他不过是拿这个汤煮了一碗面条。恩,还加了菜和蛋。这也是和简初晴学的,就算他不爱吃菜,现在也习惯了要吃一点蔬菜了。可见,人的习惯还是能潜移默化的。
不管怎么说,他的厨艺确实有长进,简初晴也表示很满意。自己会做饭的人,吃饭其实是会挑剔的,也很不愿意吃那些难吃的饭菜。简初晴就是这样的人,她厨艺不错,不太喜欢去亲朋好友家里吃饭,因为不是人人都像她这样厨艺好的。
有些人做的饭菜难吃的不行,还弄出一大桌子菜招呼你吃,这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关键是你还不能像在餐馆吃饭那样评论,吐槽,甚至下次再也不去了。那是人家的好意啊。
所以,现代社会愿意请人到自己家里来吃饭的人很少,除非你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并且知道对方喜欢吃你做的菜,否则还是不要费这个神了。因为一个搞不好,就会让对方饿肚子的。
一碗面条下肚,全身都暖和起来了,睡意也来了。
其结果就是,第二天,两人真是睡到中午才起。
大雪纷纷扬扬的,还在下。整个院子里都铺上了一层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