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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寝殿内,烛红帐暖,暗香迷蒙。
褪去朝服的秦稚斜倚在榻上,垂眼看着正为自己脱靴的男人,盛朗有能,但而立之年便位列九卿到底受人非议,又是宦籍,还作了秦稚的入幕之宾,这事换哪个皇帝来都得被唾沫星子淹死。
“朕为你做了回昏君,你还委屈?”
“臣自然委屈,那滕景岳与臣也同龄,怎的封他做将军做侯那些言官便无半点异议,偏生到我就引得半个朝廷争吵不休,还有人日日说若臣做了这郎中令,便要死在臣府前……”
“你与景岳哪能比。”秦稚道,“他十六岁随父出征退敌匈奴,二十岁独自领兵屡立战功,朕不封他才有问题。”
盛朗差点维持不住面上平和,握着秦稚脚踝的手不自觉用力,几乎把牙咬碎了才端的一派风轻云淡。
真是……哪能比?是啊,那滕景岳是武将世家,父为太尉,军功赫赫,又与秦稚有总角之谊,哪是他这上赶着的卑贱阉人能比的?
“陛下说的是。”盛朗又笑起来,“那又何必叫臣来侍寝,定远侯近日在京,想必也乐意侍候陛下。”
“你妒什么。”秦稚轻嗤一声,“要么你去把匈奴单于的头给我砍来,我也给你封个侯来当当。”
盛朗没说话了,就这个动作去吻秦稚的唇,缠绵如水,情深似海,像要将秦稚包裹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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