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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开你摸我腰的手再说一遍.......”
“我不!”宁宁耍赖圈他更紧,脸埋在阿春怀里乱蹭,说话时声音闷闷地,“羊肉锅好吃,细皮嫩肉的阿春也好吃!”
“臭、臭流氓。”阿春咬牙忍住身体内的痒意,心尖颤动着,呼吸都忍不住急促,吹动了宁宁容易炸毛的碎发,他气急推她一下,但还是软绵绵地舍不得用力,“光说不做假把式!”
因为没有胃口,阿春和宁宁沿街闲逛,见到有婆婆卖咬春,因为是时令小吃,宁宁便扯着他去一起尝一尝。咬春也是食春盘,古书上记载是韭菜、香葱、水芹、萝卜等五种蔬菜切丝摊在盘子里。但在京城为了适应当地人的口味,大家一般会用莴笋、胡萝卜、海带和土豆丝代替,白又薄的面皮裹着青红菜丝,曾花瓣状摆在天青色的盘子里,格外的诗情画意。宁宁当即就要了四五盘,阿春扯她的袖子,蹙眉说:“又是眼大肚子小,你哪里吃得完。”
“啰嗦。”宁宁扭头朝他做鬼脸,然后推开阿春让他去买屠苏酒,刚还配着春盘吃才算有节日气。
阿春当然不赞同她喝酒,但又知道宁宁是个犟脾气,想到什么就必须立刻就要,越是不给她她越执拗。反而真的将屠苏酒买来,说不定她嫌辣就又撒娇不肯再喝了。
酒肆在街道的拐角处,离咬春摊也不远,阿春无奈地嘱咐宁宁少吃些仔细积食,而后又给她倒了杯热茶,这才朝酒肆去走。少年的背影芝兰玉树,清俊挺拔,即便是穿着特意和宁宁相配的天青鹤纹夹袄,依旧不显幼稚臃肿,反而烘托出病弱贵公子的骄矜气,总归是占了眉目如画的便宜。
“姑娘找的小郎君可真是俊,还那么疼人,日后你可是有福气喽。”摊主婆婆趁着没人,笑眯眯地坐在炉子旁一边烧柴一边和宁宁闲聊。
她托着下巴也在看人群里阿春的一截背影,倦怠里饮了口热茶,否认道:“我没那么好的福气,婆婆,你别看我们现在好在一起,以后在他身边的人却可不一定是我。”
“哦?”烧柴的动作没停,婆婆仅是抬眼朝宁宁笑了下,没什么所谓地反问她:“现下一刻就只是现下一刻,想那么远做什么。再者说了,”婆婆狡黠地眨眨眼,乐呵呵道:“若能和这样漂亮听话的小郎君相好一场,日后便是没有结果也是赚的呀。”
宁宁觉得似乎很多人都对自己说过这句话,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古往今来的教训在柳琢春身上也失效,因为他的貌美与才华,所以无数的人允许自己去盲目地欢喜他一场。其实世间原本就是这个道理,衡量标准是对准的总是那些不那么喜欢的人,而对于心里极喜欢的,底线便是为他而定,随时可以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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