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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简单而朴素的社会公义,暂时成为法律。
不是没想过引入蓝星的法律理论。
一来,徐吉不是法学生,根本搞不懂法学,不敢随便乱来,二来时间也不够,在蓝星他又要修炼又要背书,有限的时间,已经被压榨到极点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便是,徐吉明白一个道理:如非必要,勿增实体。
既然那简单朴素的社会公义和人民自己约定俗成的乡约村约,在实践过程并没有出现问题。
何必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些很可能吃力不讨好,甚至引起社会动荡的事情?
徐吉虽然不懂法学,但他接受了完整的教育。
自然,他明白一个真理。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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