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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皮发麻,拽着同伴手臂掉头就跑,凄厉拖长的惨叫声中,飞快把同伴拖出巷道。这时,“哪里开的枪?谁特么开的枪?”
“老大,那个女人躲在这里,她、她枪法很准!”
“我中枪了、我中枪了!救我——”
“法克!我管你中没中枪,那个女人中枪了吗?受没受伤?我的五十万美金啊!”
一阵鸡飞狗跳。再等稍稍控制住局面,绰号金狗的混血青年听着手下信誓旦旦的汇报,望向晦暗幽深又恶臭扑鼻的死胡同,再也压不住胸中火气,一巴掌拍在手下脑门上,怒吼:“你是不是傻!她要是有这么好的枪法,还会躲在垃圾堆里面?你还能活?”
要不怎么说是老大的,一眼看破虚实。不过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死胡同就代表着只有一个出入口,还这么狭窄,他们又不敢动枪,那该如何把里面的人给活捉出来呢?
混血青年面色阴沉的沉吟了会:“她刚才开了几枪?”
“呃,好像是两枪。”
“我算算,一般手枪是12子弹,加上枪膛里面的就是13发,已经开了两枪,那还剩下……”扫了眼寥寥几名手下,好吧,无论剩下几发都没有意义,反正肯定比他们人多就是了。
强攻是不行的,混血青年转了转眼珠,再生妙计:“快去,拆两个车门过来,我们顶着当盾牌冲进去。”
“老大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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