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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捡尸,却是好人(只有最后有点口X,这篇预计互攻)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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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放下刀叉,将钱包里的现金几乎全拿出来,只留点打车钱。

        “衣服我会送回来的。”

        “行,你送去昨天的酒吧,我是那儿的酒保。”

        见我还在思索昨天最后去的酒吧,文森特补充道:“就在XX路口的柴郡猫,啊,如果你打算开车来我得提醒你,那条路晚上你别指望找到车位。”

        说完,文森特随性往后仰倒,椅子靠两条腿支着,摇摇晃晃,他大大咧咧地把胳膊架在靠背,半眯起眼随着音乐轻轻哼唱。他身上汗水未干,汗滴顺着沟壑在鼓鼓囊囊的肌肉间滚动,真叫人难以忽视。我低下头用餐,感觉到文森特蔚蓝的双眼时不时扫过我,明明是个不修边幅的糙汉,却像是能把我藏在心底的肮脏想法揪出来,尽数暴晒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我讨厌这种感觉。

        文森特的家处于一片老街区的旧公寓,这一区曾经辉煌过,然而基础设施日渐老旧过时,人们逐渐到新区生活和消费,现在空余哪怕租出去也没几个人逛的商场,久而久之街区成为三教九流之人聚集之地,更谈不上治安了。我刚下楼,就有几个蹲在士多店前抽烟的年轻男人盯住我,我等了好一会也不见几辆空车,不得不多步行出两个路口。

        找回停泊在某家夜店路边的车子后我直接住进酒店,只等租房合约一签好直接喊搬家公司。

        两个礼拜不回去,今天搬家时孩子们将我团团围住,小蓉在阿勇的怀里朝我张开小手,我硬撑出来的决绝当场溃不成军。我接过小蓉轻轻抱在胸前,阿勇和我的血脉小小的柔软的一团,一张可爱的笑脸迎向我,我鼻子发酸,心想当初自己居然狠心将她当作筹码。

        “叔叔,抱。”

        我不敢再看她期待的小脸,别过头将她递回给阿勇,拉住行李箱就要离开。

        “叔叔要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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