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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长棒打鸳鸯后 (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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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己心里知道,是因为这两年他拔高许多,脸颊比以前瘦下去,没有之前可爱了,她捏脸也就不那么多。双手也长的快,早早就显出瘦长笔直的轮廓,肤色又如无暇的白玉,梦生近来爱他的手到了痴迷的地步,已经超过了喜欢他的脸。几乎只要他们俩在一块,手就是牵着的——外人看来是牵着,实则是被她拿在手里把玩。

        即便是吃饭写字,也得空出只手给她玩。

        并不是江霁辰想的那般玩够了便倦了,而是不知厌烦的久久弄着,越玩的久越是喜爱,最后松开前要咬几口才肯还他。

        所以他手上咬痕不断,咬在手背上就咬的轻,不会流血,咬在手指上就咬的重,常带血痂。

        被她咬多了,江霁辰其实对这种痛比较耐受,自己便不觉得有怎么样,也不曾多加制止,每每习以为常。

        却不料他的母亲已经注意多时。

        进书院读书前,江霁辰的功课是太傅和夫人亲自教,不说太傅,就算是他的夫人婚前也是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江霁辰学习并不怠慢,他母亲还算满意。只是这几年母亲身体不好,教他读书需要耗费的精力太大,渐渐才减短了时间,只有在太傅忙着事物顾不上他时,江夫人才会把他叫到书房讲课。

        ——第一次发现他手上有咬痕是在某个下午,江夫人无意间注意到江霁辰写字翻书时左手一直握着,当时没往心里去,两个时辰过去,他有些松懈了,不经意间松了手。精神紧绷着的江夫人看见他无名指上血色的咬痕。

        在无名指两侧,中间破皮,两侧抵到虎牙的地方流了血,已经凝固结痂了。

        看那个牙印大小,应该是女孩子咬的——况且男孩之间即便打架,弄出来的也不该是这种伤口,这显然是在江霁辰自己知情并允许的情况下拿着他手咬伤的。

        江夫人不动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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