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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李笠“新君登基”后要烧的几把火,目的是加强中枢对地方的控制,避免地方官大权在握以至于尾大不掉。
出发点是好的,但可以预见,改革后的机构数量和各项开支,不减反增。
而且,地方官府行政、司法、军事一分为三,必然出现三个体系之间的扯皮、推诿等内耗,导致办事效率下降。
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误事。
但李笠依旧要执行这一改革,因为自晋以来的许多制度,其实已经腐朽,不再符合时代潮流,必须改。
不改的话,新朝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李笠说道,将手中厚厚的资料放在案上,“要想有专业的服务,对基层加大控制,必须舍得对应的开支。”
“地方官,文武双职,下马管民,上马管军,军政、民政一把抓,是为了降低行政成本,高效收租赋,更有力的对付地头蛇。”
“否则手中没兵,租赋收不上来,说的话没人听,甚至,连小命都难保。”
“毕竟,许多豪强大户,动辄千户聚居,私兵数百上千,随时都能让没有兵的地方官出意外。”
“而对于收入微薄的朝廷来说,想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就得投钱粮,然而囊中羞涩,只能怎么省钱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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