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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笠看到这里,想到一个成语: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是很常用的成语,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但是李笠发现,“十恶”的说法,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
所以当他和人闲谈时脱口而出“十恶不赦”的时候,对方很惊讶的问:“何谓十恶?”
他这才意识到,这个时代,没有“十恶”的说法。
然而,等他看过去年才编撰完成的《齐律》,看到了其中的“重罪十条”,才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十恶”说法的起源。
李笠仔细研究了一下《齐律》,发现比起梁国律法,以及之前历朝历代的律法,感觉“进步”许多,也更贴近现实许多。
又听祖珽的介绍,以及一直以来收集的信息,他大概了解了《齐律》的编撰过程。
元魏自六镇之乱后,局势动荡,后来分为东西二魏。
高澄、高洋兄弟执掌魏国东魏大权期间,基于政治需求敲打尾大不掉、骄横跋扈的武勋、以及腐败成风的官场风气,极其强调“法制”。
高澄执政期间,以“刑罚严明”著称,高洋执政、称帝后前期,“刑政尚新、吏皆奉法”,官场气象为之一新。
高澄、高洋所用律法,以魏国《太和律》为主,《麟趾格》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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