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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他对那些衣香鬓影乐在其中,只要有人邀请,他都会欣然前往。在酒酣耳热之际站起来挥洒一番,享受那些与会者的惊叹赞美,对王尔德来说是最喜欢的娱乐。
现在他依旧记得如何炒热气氛的手腕,也不乏能够令人传颂的妙语,但是在参加了七八场集会之后,他就整天长在了奥森大学。
《米诺陶斯》正写到迷宫里,忒修斯失去最后一名同伴,开始感到绝望的那一章。米诺陶斯在暗处观望着他,对这个与以往人牲不太一样的青年有些好奇。
“希腊的神啊,为看着你的子民被死神夺去?我们信仰你,赞颂你的名,你却把力量给了邪魔——我的朋友,我的伙伴,我本是来解救你们的,可我只能拥抱你们的尸体。可怖的怪兽!米诺陶斯!来啊,米诺陶斯,让我看看你的真容!”
羽毛笔的笔尖在纸上沙沙地游走。一页结束,就会有一只手从旁边拿起它,悄无声息地逐句细读。
阿瑟爱文斯就坐在王尔德身边,面前也有一张木桌。他的桌上放的不是稿纸,而是比丘吉尔小姐用的更好的画纸。四角固定的纸上,一个头生牛角,及其魁梧的男人已经成型,他想了想,慢慢添上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他的画风并非时下流行的装饰画风格,在笔画勾勒间,自带了一份古老又细致的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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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仁跟着一个学生走进办公室的时候,一时都不能确认。卡特伯爵那张脸是独一无二的,那些特征就在那里:过于绷紧的皮肤,长长的疤痕,有些歪扭的鼻梁,淡黄色的眼仁。但是看着那个坐在桌前的男人,欧仁一时却不能把他和曾经在英国有一面之缘的卡特伯爵联系起来。
王尔德正在奋笔疾书,带路的学生看起来挺习惯的,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欧仁有些不自在地站着,把重心换了一只脚。即使逃难到了英国,接见他们的也是维多利亚女王和王太子。平日管家和仆从都礼仪周全,依然把他作为一国的太子那样对待。
但是那个引路的学生一头乱发,连英文都说不好。他说出的敬语根本得不到回复,还得看对方的脸色。卡特伯爵那具有贵族特色的苍白脸颊变成了平民的浅棕色,从他进门起,连头也不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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