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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孔方兄与大师兄 (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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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实行佛学定期考核制,由高僧组成的几个“评审团”,定期按范围对各自范围内寺庙的和尚进行考核。

        若这些和尚考试不及格,那就意味着“没有慧根”,和佛祖无缘,必须还俗,免得挤占宝贵的度牒名额。

        如此制度,就是解决佛寺“只入不出”导致僧尼数量渐增的问题。

        第三,实行寺庙分级制,把几个有名的大寺庙,立为各“派系”的顶级寺庙,其他寺庙依次分级。

        什么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僧尼,都有规定。

        与此同时,各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免税田也有规定,超过数量的田地,意味着超过僧尼自给自足的需要,必须向朝廷足额交税。

        寺庙不可以有奴婢,但可以雇佣佃农种地,佃农的数量,不允许超过寺庙僧尼的数量,雇佣契约,必须在当地官府留档。

        第四,寺庙不许经商,但可以经营逆旅客栈,可以有偿佣书、造像,但造像不许用铜。

        这是大体上的策略,具体实施起来,有许多“细则”

        不过最关键的就是建立“评审团”,用佛门子弟,来“清理门户”,把多余的僧尼、不学无术的混子、偷鸡摸狗的佛门败类,清理出去。

        考虑到那些得道高僧大多年事已高,不太方便四处奔波,李笠特许这些得道高僧推荐其座下弟子,以“大师兄”的身份,替代师父,作为评审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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